發文單位:平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20日 |
標 題:平政辦發〔2022〕72號平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平果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平政辦發〔2022〕72號 | 發布日期:2022年06月28日 |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上級有關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結合我市實際情況調整完善了《平果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并經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平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20日
平果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批示要求,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全區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結合平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壓實屬地責任,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和全部自建房以外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預制板房等老舊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全域覆蓋、有序推進。對全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自建房和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預制板房等老舊房進行排查整治,不分城市農村,不漏一樓一戶,不留死角盲區;按照排查、整治兩個階段有序推進。
——分類施策、突出重點。重點對城郊結合部、城中村等人員密集區域和三層以上、人員密集、改擴建等三類經營性自建房開展排查整治,針對結構安全性、使用安全性、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存在問題分類實施整治。
——健全機制、長效管理。嚴控增量、消化存量,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建立健全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三)時間安排。
——2022年9月底前,開展用于經營的自建房排查整治“百日行動”,確保風險隱患管控到位。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以外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預制板房等老舊房排查摸底和安全隱患初步判定。
——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居民自建房排查摸底,完成全部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初步判定;完成自建房以外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預制板房等老舊房整治措施的制定。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以外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預制板房等老舊房安全隱患整治。
——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
(1)對全市范圍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在繼續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縣城建成區、鄉鎮(集鎮)建成區、工業園區等區域,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居民自建房。
(2)對全市范圍內自建房以外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預制板房等老舊房進行排查摸底。
2.排查內容。
(1)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房屋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各類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排查內容所對應的相關標準,按照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制定的標準和編印的《排查工作手冊》要求實施,開展專題培訓等方式推廣和應用。
(2)同步摸清預制板房等老舊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房屋安全隱患詳情、使用情況等,填報《百色市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預制板房等老舊房調查摸底情況表》。
3.排查步驟和方式。按照全面摸底、安全鑒定、風險管控等三個階段組織實施。其中:
(1)全面摸底。2022年6月30日前,全市采取網格化縱深管理,各鄉(鎮)以分管轄區為網格責任片區,城區各單位網格責任片區劃分具體參照《中共平果市委辦公室、平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果市網格化縱深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平辦通〔2022〕24號)文執行,由城區各單位網格、鄉鎮人民政府、村(社區)“兩委”等共同組織開展全面摸底工作;按照組建團隊、宣傳動員、開展培訓、全面摸底、分類核實、初步風險管控等“六步工作法”實施。具體按照《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城鄉自建房全面摸底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鎮〔2022〕5號)要求組織實施。摸底時注意房屋坐落場地,將位于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質災害危險區和地質災害易發區的房屋、臨坡切坡和靠山邊房屋標注,摸底結束后將此類房屋作為場地存在安全隱患類單獨建立房屋監測臺賬。
2022年12月30日前,自建房以外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預制板房等老舊房摸底排查由房屋產權所有單位組織開展,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匯總上報。對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司關于印發《城鎮房屋結構安全排查技術要點(試行)》的通知開展排查。
(2)安全鑒定。
2022年12月30日前,自建房以外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預制板房,除計劃納入棚戶區改造外,其余均由房屋產權所有單位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房屋進行檢測鑒定,評定其安全性等級,提出處理建議。
2023年6月30日前,由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技術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摸底中初步判定具有風險隱患的其他自建房(即不在“百日行動”排查范圍內的自建房)開展房屋安全鑒定,核實危險等級;由鄉鎮人民政府根據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意見,初步明確整治措施,有條件的需抓緊整治。
(3)風險管控。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威脅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其他存在安全隱患但不存在倒塌風險的自建房和預制板房,應落實風險管控措施,避免發生事故。
(二)開展“百日行動”。2022年6月至9月,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百日行動”,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各部門、各鄉鎮要壓實責任,結合本地實際,按照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和市級制定的“百日行動”實施計劃,進一步細化“百日行動”實施計劃,明確各有關部門任務范圍、行動目標、工作要求,確定時間表、路線圖,堅決防止涉及自建房安全重特大事故發生。
1.行動內容。由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中具有土木工程教育背景的專業技術人員,對經營性自建房進行現場排查。對初步排查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由專業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逐棟實施安全性鑒定,并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匯總鑒定結果,并完善整治措施。要選擇具有資格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按照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的規范全區房屋安全鑒定工作有關文件開展鑒定。
2.成果使用。經鑒定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自建房,要立即停止經營,分類實施整治;整治完成并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經營。市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停止經營、分類整治、驗收、恢復經營等各項工作的具體責任單位。
3.持續開展巡查檢查。“百日行動”期間,鄉鎮人民政府要落實專人加強巡查檢查,堅決打擊虛假停業、間歇營業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風險隱患管控到位。
(三)徹底整治隱患。
1.建立整治臺賬。要建立“一棟一冊”整治臺賬,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整治責任人和責任部門;要建立銷號制度,整治完成一棟、驗收一棟、銷號一棟。
2.實施分類整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的原則,根據危險程度、使用特性、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意愿等實施分類整治。對鑒定為危房的自建房,盡可能采用維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性措施實施整治。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但尚無坍塌風險的,要通過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處理。對因切坡建房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預制板房等老舊房被評定為危險房屋的必須立即采取迅速撤離人員、消除安全隱患或進一步的詳細鑒定等措施實施整治;被評定為潛在危險的房屋則需加強觀察并盡快進行詳細鑒定,以確定采取的措施。預制板房等老舊房優先考慮納入棚戶區改造,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3層及以上的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對正在施工未辦理審批手續的3層及以上的新建自建房屋,責令房屋產權人停工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后方能繼續施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規定開展經營活動或取得行政許可前應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的,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應依法辦理。
2.加強日常檢查。要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堅持底線思維,嚴格落實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主體責任,加快構建屬地負責、部門協同的日常巡查檢查機制。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落實鄉鎮(街道)屬地責任,發揮城管、村(社區)“兩委”、物業的前哨和探頭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員制度和網格化動態管理制度,將房屋安全巡查落實到社會綜合治理的網格化體系中,建立完善問題反饋和整治處理的工作機制,督促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發現問題并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對發現重大問題的網格員給予一定獎勵。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的房屋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結合《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百色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項目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百政辦電〔2022〕23號)要求,將依法查處違法建設行為與消除安全隱患相結合,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的,依法依規督促實施整改,合理補辦發證一批、依法查處補辦一批、依法限期拆除一批,力爭同步解決我市存量違法建設行為問題。對故意隱瞞房屋安全狀況、使用危房作為經營場所導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通過微信公眾號、舉報電話、舉報郵箱等暢通群眾舉報渠道,曝光典型案例,建立群眾舉報獎勵機制,舉報一經查實,予以獎勵。
4.建立長效機制。進一步加強鄉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履職能力,配足配優專業技術人員,按照“三到場”要求全面加強農村建房管理。落實用地、規劃、建設、經營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審批后監管,督促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落實房屋安全主體責任,通過部門聯動實現房屋安全閉環管理。強化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管理,制定印發相關管理規定,明確房屋安全鑒定機構行業管理職責以及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監督管理等要求;加強行業監管,整治市場亂象,嚴厲打擊掛靠、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出具虛假報告、惡意擾亂市場的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大力培育優質房屋安全鑒定企業。根據國家部署,建立完善城鄉居民自建房監管信息平臺,實現信息化管理。探索建立自建房體檢制度,通過定期體檢盡早發現和解決安全隱患。探索建立自建房質量保險和養老金制度,通過金融手段強化房屋安全保障的資金支持。加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城鎮房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全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應急、住建工作的副市長任副組長,市委宣傳部、統戰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委編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應急局、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民宗局、發展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體廣旅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城市管理監督局、工業區管理服務中心,市消防大隊等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鄉鎮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壓實推進整治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嚴格落實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建立黨政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推動,分管負責人具體抓落實,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合力推進的工作格局。市人民政府是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全面部署推進專項整治工作。鄉鎮人民政府是專項整治工作的直接責任主體,要組織開展排查整治,宣傳動員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積極配合,督促抓緊完成風險隱患整治,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強化風險管控。村(社區)“兩委”是專項整治的一線工作者,要密切配合鄉鎮人民政府開展排查整治工作,積極做好群眾思想動員。各級責任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負其責、履職盡責共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要完善長效機制,推動信息互通共享,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
(三)加強統籌調度。要建立工作例會制度,“百日行動”期間,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例會,通報情況、研究問題、部署工作;要建立每周一匯總、半月一匯報、每月一通報制度,通報各鄉鎮排查整治進展情況,推廣先進經驗,鞭策后進;要廣泛動員全市檢測、鑒定、建筑設計、鄉村建筑工匠等方面的技術力量參與排查整治工作,解決基層專業技術力量不足的困難;要在專項整治工作中組織做好法律咨詢、司法調解、維護穩定等工作。財政部門要加強經費保障,將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納入政務信息化工程給予經費保障,解決差旅費、房屋安全鑒定等方面資金需求。
(四)強化聯合執法。推進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和違法違規專項整治執法一體化,建立自建房信息共享機制,從房屋建設到經營使用各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督,對違法違規行為實行臺賬式管理,強化監管和跟蹤處理,加強聯合巡查、聯合執法,形成工作合力,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有效推進房屋安全監管。
(五)強化督促指導。要建立聯合督導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實地督導,掌握第一手情況。對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推進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要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置。要將專項整治工作納入同級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范圍。
(六)加強宣傳引導。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戶外液晶顯示屏、街道宣傳欄等傳統媒體、傳統方式和網站、公眾號、一封信等新媒體、新方式,持續加強專項整治的宣傳和輿論引導,提高群眾知曉率和配合度;要密切關注輿情,加強引導,利用事故教訓等典型案例教育引導群眾積極主動配合;廣泛宣傳專項整治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
附件:1.平果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工作職責??????
附件2:平辦通〔2022〕24號關于印發《平果市網格化縱深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1
平果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工作職責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百色市關于開展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以下簡稱專項整治)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行動和自建房長效管理,嚴防發生自建房倒塌重大事故,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平果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各部門工作職責如下:
一、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及成員名單
(一)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李克強總理批示要求,按照自治區、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統籌推進全市專項整治工作及長效管理,研究制定全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審定專項整治工作重大政策、重大事項;組織開展全市自建房和自建房以外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預制板房等老舊房全面排查、分類整治,制定長效管理措施;推進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
(二)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辦公室設置。
組 ?長:郭 ?嘉??市人民政府市長
副組長:李華聰??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陳朝裕??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成 ?員:鄧國勤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韋海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黃利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掛)、市應急局局長
宋寶春??市委宣傳部副部長、融媒體中心主任
蘇 ?斌??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民宗局局長、市兩新黨工委副書記(兼)
梁方華 ?市人民法院副院長
羅麗 ?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麻德強??市委編辦主任
韋啟澤??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黃耀洪??市自然資源局局長
麻興富??市發改局局長
顏小娥??市教育局局長
藍常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范觀華??市民政局局長
梁兆新??市司法局局長
盧立鋒??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陳義范??市商務局局長
何 ?璇 ?市文體廣旅局局長
閉余琴??市衛健局局長
黃學梅??市市場監管局局長
黃紅群 ?市城市管理監督局局長
農華福 ?市工業區管理服務中心主任
廖剛寧??市財政局副局長
黃漢杰??市公安局副局長
吳世彬??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韋啟澤同志兼任。
(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及其他部門工作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強專項整治宣傳工作,負責指導影院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2.市委統戰部、市民宗局:負責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
3.市應急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做好與自治區、百色市安委辦的對接工作。
4.市人民法院:加快關于違法違規建設房屋、影響房屋安全的相關案件辦理。
5.市人民檢察院:加快關于違法違規建設房屋、影響房屋安全的相關公訴案件辦理。
6.市委編辦:督促指導鄉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加強履職能力建設;研究制定街道辦事處涉及城市自建房安全管理的職責規定。
7.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全面加強經營性自建房監管,牽頭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結構安全問題,建設城鎮、農村房屋管理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機制。
8.市應急局:負責房屋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按職責指導用作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做好與自治區、百色市安委辦的對接工作。
9.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風險排查。開展本級審批監管職能范圍內涉及土地利用、城鄉規劃領域違法建設排查整治和地質災害造成房屋開裂的排查整治,依法立案查處或強制拆除,符合條件的補辦相關規劃審批手續;指導農村非住宅類自建房整治。
10.市發改局:負責指導國有糧食企業用作糧倉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11.市教育局:負責指導用作學校、幼兒園及職責范圍內教育機構、托幼、托育一體化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12.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用作民用飛機、民用船舶制造企業和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生產經營場所及職責范圍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13.市民政局:負責指導用作養老機構和設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14.市司法局: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法制保障。
15.市財政局:配合市級相關部門做好專項整治工作,按照職責籌措資金支持市本級相關工作。
16.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村住宅類自建房整治。
17.市商務局:負責指導用作商貿企業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18.市文體廣旅局:負責指導用作公共文化和文化娛樂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19.市衛健局:負責指導用作醫療衛生機構和托育機構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20.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自建房涉及的市場主體登記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推動將房屋安全鑒定作為自建房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對本級已登記注冊的農貿市場和市場主體進行排查,對排查出以自建房作為經營場所的市場主體,及時將市場主體名單告知本級人民政府。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違規取得工商登記或未取得工商登記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的自建房經營場所提出書面意見,依法責令整改,撤銷或不予辦理工商登記審批手續。
21.市城市管理監督局:負責發揮城管作用,運用城市運行管理平臺對經營性商鋪進行巡查,對違規搭建廣告牌的自建房依法責令改正。
22.市工業區管理服務中心:負責指導工業園區內工貿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23.市公安局:負責指導用作旅館的自建房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工作。配合做好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專項整治行動現場治安秩序維護,負責查處各種阻撓工作人員執法行為,嚴厲打擊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而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后果的違法行為。
24.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各地依法加強用作人員密集場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對存在違法建設行為且違規取得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或未取得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用作生產經營或公共事業的自建房提出書面意見,依法責令改正,撤銷或不予辦理消防安全檢查審批手續。
其他市直相關部門:對本部門(單位)辦公場所、宿舍樓(宿舍區)、配套用房等場所預制板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預制板房進行整治;動員本單位職工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對職工個人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和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進行整治。
三、其他事項
(一)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會議由組長主持或其委托的副組長主持。會議議定事項以領導小組名義印發紀要或備忘錄。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督促檢查領導小組議定事項的落
實情況,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問題,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調度。加強工作統籌,建立工作例會、通報、聯合督導等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扎實有效推進工作,確保會議議定事項及時貫徹落實。
(三)領導小組成員如需調整,涉及市級領導同志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文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以領導小組名義發文;涉及其他成員調整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文報領導小組同意后自行發文。
(四)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不刻制公章,因工作需要印發文
件的,按程序報批后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代章。專項整治工作完成后,領導小組自行撤銷,有關職能轉入各成員單位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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