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回復:
實行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備案制度,是司法考試制度施行后,司法行政機關對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實施規范管理的一項措施。但是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法律職業人才的跨?。▍^、市)流動越來越頻繁,一些證書持有人因年度備案需要往返兩地,客觀上增加了時間和人力成本。2020年,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我部持續推進“減證便民”措施,在12月1日制定發布的《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中取消了原《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管理辦法》關于對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備案的規定,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無需再辦理年度備案。持證人員不辦理年度備案的,也不影響其申請律師執業或者從事相關法律職業。
同時,為方便持證人員從事相關法律職業,目前我部正積極推進法律職業資格管理信息化建設,持證人員需要調轉檔案的,可以通過網上提出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從而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司法部法律職業資格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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